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明确显式与隐式标识
中央网信办公开发布相关办法信息,明确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和传播服务主体的责任要求。
中央网信办2025年3月发布的公开信息介绍了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。办法将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分为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:前者以文字、声音或图形等方式让用户直接感知,后者通过技术措施写入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。
对出版机构和内容平台而言,标识机制不仅关系到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多媒体素材,也关系到内容生产流程中的来源管理与责任边界。使用人工智能辅助创作时,应当保存素材来源、工具使用情况和人工编辑记录,并依据适用规则完成必要的标识与审核。
公开信息同时强调不得恶意删除、篡改、伪造或隐匿相关标识。本文只对权威公开信息作摘要和场景化说明,不对具体机构的合规情况作判断。涉及具体业务时,应以现行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、国家标准和专业意见为准。
资料来源: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查看公开来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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